近代臺灣,因中西文化相互影響、都會生活型態日趨忙碌,目前國人已多將婚儀由「六禮」簡化為「提親、訂婚、結婚、作客」四大部份:
男方父母與媒人一同到女方家,商議聘金、嫁妝、喜餅數量形式等事宜。
男方準備12樣聘禮(含喜餅、聘金)→新郎抵達女家→女方晚輩捧冬瓜糖、橘子或蘋果迎請新郎出車門後入座→將聘禮供奉於神桌→新娘奉茶、「壓茶甌」(親友喝完茶後於茶杯下或杯內放置紅包)→雙方互戴戒指(古禮中戒指一銅一金,諧音表夫妻同心)→點燭祭祖→女方回聘→呷桌「壓桌」(即舉行訂婚宴,多由男方支付費用)→女方送客→分送喜餅→女方「添妝」(即準備辦嫁妝)。
請期(決定日期)→發送喜帖→新房安床(即結婚前一日佈置新房,安床後不可隨意進出)→新郎抵達女家→女方晚輩捧冬瓜糖、橘子或蘋果請新郎出車門→新人祭祖、拜別父母→以米篩為新娘遮頭出門(通常臺灣南部用「米篩」,北部用「黑傘」,中部則一般用「米篩」、新娘懷孕用「黑傘」)→出發時新娘母親「潑水」(祈求女兒婚姻美滿,不會因婚姻問題回娘家)、新娘「放扇」(丟棄壞脾氣之意)、禮車後方掛米篩、上方綁青竹(青竹尾部懸掛生豬肉,以防「白虎煞」)→抵男家→媒人先下車灑鉛粉(臺灣閩南語的「鉛」與「緣」同音,以求人未到緣先到、入門得人緣)→新娘過火爐(表潔淨)及踩瓦片(表破煞或弄璋)→進大廳祭祖(由母舅主持,其他新郎家人迴避以免對沖)→進新房、「坐財(郎)庫」(新人同坐在鋪有新郎長褲的椅子上,表夫妻一體、有財有庫)→揭新娘面紗、「食新娘圓」(新人在新房內吃湯圓,以湯圓之黏性和形狀,表緊密黏合、圓滿結合)→舉行婚宴→送客→「食新娘茶」(新娘捧甜茶請男方重要長輩親戚)。
女子出嫁後與先生一起回娘家,又稱「歸寧」、「回門」、「返外家」(客家習俗稱「轉妹家」)。歸寧通常沒有時間內的限制,快者婚後三天,最遲四至六個月均可。